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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来源

枣庄银行按照客户使用幸福卡刷卡消费、办理新业务或新功能、资产综合贡献度等形成综合积分,同时枣庄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定期推出特殊积分活动,活动详情另行公告。幸福积分的累计以客户为单位,客户在枣庄银行所有账户下产生的积分,将自动进行合并至该客户名下。

1、消费类业务:凡持有枣庄银行幸福卡的个人客户,在符合条件的有效POS商户刷卡消费时可获得相应的积分。个人客户每消费2元积1分,当日累计积分最高为1500分(所有幸福卡累计上限为1500分)。

有效POS商户是指枣庄银行幸福卡客户刷卡可计算积分的商户。不计算积分的主要商户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公益、公共事业类(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慈善等);(2)缴费类(水费、电费、煤气费、话费、罚款、学校收费、大型景区售票、纳税等);(3)房地产、汽车类;(4)大型批发类商户;(5)加油站;(6)医院;(7)保险;(8)烟草;(9)县乡优惠商户;(10)枣庄银行规定的其他不计积分的低扣率或零扣率商户。

2、资产类业务:按照个人客户的资产综合贡献度计算积分。

3、营销类业务:按照个人客户办理的符合条件的电子银行等新业务或新功能计算积分。

4、特殊活动:按照枣庄银行不定期推出的特殊活动进行积分,活动详情另行公告。